• 可口可乐是如何搞死山寨的

    Date: 2009.08.27 | Category: 信息 | Tags: ,,

    1905年美国商标法实时生效。1909年,可口可乐开始持续不断追究“讨厌的追随者”的法律责任。

    可口可乐像个唠叨的老太婆一样,一刻不停的告诉消费者,购买时要说“可口可乐”而不是“可乐”,不给消费者购买替代产品的机会。甚至悬赏10万美元(这在当时好大一笔钱啊),奖励能阻止人们用“可乐”代替“可口可乐”称呼的做法。

    可口可乐派出侦探,去各个经销商的冷饮柜台要一杯可口可乐,化验结果显示居然卖出的都是假可口可乐(可口可乐的RP真的有问题)。这样的事情愈演愈烈,最后导致可口可乐在1915年成立了调查部,雇佣全职侦探,搜集证据,然后打官司。

    到1923年,可口可乐打赢的官司,编纂出了第一部650页厚的《可口可乐法典》(后来还有两部),免费提供给图书馆和律师们。到1926年,可口可乐仿制品的“陵墓”里,大概躺了7000多个“灵柩”(判例法国家真神奇)。

    20年7000多个案子,简直就是平均一天一个。大到对品牌的仿制,相似,小到手写体的商标,甚至是红色小桶,都要被可口可乐告一下,而且还能告赢。

    在很多人看来,尽管1905年美国商标法就生效了,但实际上是可口可乐创立了现代美国的商标法。

    具体做法如下:

    这些间谍,匿名行动,在防水衣下面藏一个热水瓶,走进可疑的冷饮柜台,点一杯可口可乐,然后偷偷摸摸到一点进瓶里做样品。

    每次这样的突袭行动之后,都会详细记录调查时间,地点,并对这个柜台进行描述,然后用蜡把这些样品密封在小药瓶里,运往实验室测试。

    好像FBI啊。。。。。。

    如果化验证明这家冷饮柜台正在售假,就会发去一封警告信。

    如果连着两次分析表明店主一犯再犯,可口可乐就拍两名间谍前往——其中一个会在诉讼官司里做证人。

    大多数人,都不得不选择庭外和解。

    来源:叶丽雅的空间